鄂托克旗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鄂托克旗文明办 责任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全力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不文明行为陋习,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鄂托克旗文明办决定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12月31日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现邀请广大市民及时发现曝光自己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曝光重点
1.公共交通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走对角线;机动车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超速或超载行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乱并线,通过无灯控路口不按规定让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接打电话、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窗抛物,出租车拒载等不文明行为;
2.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在禁烟区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意张贴小广告;践踏花草破坏绿化,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维修保养不及时;上车、购物、购票不自觉排队,拒绝给老幼、孕妇让座;在会场、影剧院或图书馆等安静场所大声聊天或接听电话;在公众场所穿睡衣、赤膊或穿着不雅,说脏话粗话;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不文明行为;
3.居民小区不文明行为:高空抛物,私拉乱接,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或破坏消防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随意倾倒垃圾,在楼道里乱堆乱放、影响居民通行,制造噪音深夜扰民,宠物扰民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车辆随意停放等不文明行为;
4.餐桌不文明行为:过度点餐,剩余饭菜不打包;餐厨垃圾不分类,随意丢弃;食堂饭店排污管道设计不合理、油烟随意排放等不文明行为。
5.其他不文明行为:破坏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方式与整治办法
1.曝光方式
“鄂旗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已于近日上线,小程序设有“拍陋习”、“秀文明”、“操作指引”和“曝光台”4个功能模块,旨在借助小程序,发动、引导、动员市民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我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中来,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共同见证和记录每一处文明瞬间,曝光和遏制不文明行为(现象),争当文明鄂托克的代言人和监督者。
2.整治办法
(1)对于被曝光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文明单位工作人员,经核实准确无误后,将相关情况反馈到各单位,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中;
(2)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由主管单位对被屡次曝光的商家进行约谈,同时将其纳入诚信黑榜。
三、曝光资料来源及要求
1.广大市民群众只要在生活中发现不文明行为(现象)和值得点赞的文明瞬间,即可随手拿起手机,通过微信搜索“鄂旗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找到小程序,点击拍陋习或秀文明,即可进入随手拍上传的页面,按照提示进行选择分类,添加描述,定位地址,选填视频上传、图片上传、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部填写好后点击提交即可,所反映的内容将在曝光台进行滚动播放。
2.拍摄者要对拍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
四、回馈与激励
为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市民拍摄的每张图片一经采用给予1-5元现金红包奖励,每段视频一经采用给予1-10元现金红包奖励,届时现金红包奖励将通过“鄂旗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小程序直接发放。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鄂托克旗文明办,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0477-6222197。
鄂托克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鄂托克旗交管大队
鄂托克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鄂托克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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