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视野·16期 || 公共场合禁烟,国务院喊话领导干部做好引领!
发布日期:2019-07-31 来源:鄂托克旗文明办 责任编辑: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办公室、公共汽车、影院等地方
有人若无其事地抽着烟
丝毫不顾旁边他人的困扰……
公共场所禁烟
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
通过积极开展禁烟宣传
张贴禁烟标志、志愿者劝导劝阻等举措
有助于倡导大家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共建文明的生活环境
禁烟场所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会议室、政务大厅、服务大厅及电梯、楼道、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
★ 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
★ 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室内外等候区域、站台;
★ 文化宫、体育场(馆)、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的贮藏室、阅览室或展示厅等公共活动场所;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按照要求,各公共场所要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摆放烟草制品、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没有烟蒂、烟灰痕迹。有禁烟监督人员,及时劝阻吸烟行为。
吸烟区划定
可根据需要在本单位非禁止吸烟场所划定吸烟区,吸烟区应当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吸烟区应当满足:
★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与非吸烟区有效分隔;
★ 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主要通道;
★ 设置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
★ 设置醒目的标志;
★ 配置烟灰缸(盒);
★ 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的宣传警语。
近日,国务院印发
《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对“控烟”进行了强调
鼓励领导干部等带头做好引领作用
《意见》中关于控烟的表述:
实施控烟行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 如何让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引领作用?
《意见》对此做出回答:
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医务人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吸烟,并劝导、帮助患者戒烟;
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 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公共场所是城市文明的窗口
公共场所不吸烟
既是对自己的尊重
也是一种文明的责任,对他人健康的尊重
除了领导干部等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每个人都应该具备文明自觉意识
树起城市文明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