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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进行时 || 文明与你同行 创城从我做起——鄂托克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致广大市民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鄂托克旗文明办    责任编辑:

广大市民朋友们:

   鄂托克旗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把它建设成“舒适、宜居的幸福小城”是我们共同的心愿。2019年是我旗迎接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复查测评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面貌,打造优美、整洁、有序、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做到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生活垃圾装袋扎紧,投放至垃圾箱或垃圾收集车;

做到不占用城市道路及广场从事露天烧烤、摆摊设点等违规经营活动;

做到门前不乱堆乱放物品,所有物品归置到室内文明经营;

做到不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和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挂,不在街头散发广告。

二、争做文明经营的履行者:

   做到设置门头牌匾先审批后施工。牌匾文字、色彩剥蚀不洁的及时更换、清洗。自觉拆除门前遮阳棚和破损、不用的广告牌匾;

   做到商业促销活动先审批后开展,不占道摆放彩虹门,悬挂条幅及标语牌前先办理审批手续。

三、争做文明城市的维护者:

做到不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损坏树木花草,不向绿化带或树坑内倾倒污水。 

四、争做文明交通的规范者:

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泊在指定停车位,统一按照箭头指示整齐停放,不占压人行道、盲道。

五、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

做到建筑工地封闭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做到货运车辆进出城区封盖严密,避免造成遗撒,建筑垃圾应倾倒至指定填埋场。

   做到装修垃圾不随意倾倒,室外堆放装修垃圾设立围挡,并做到日产日清。

   做到生产生活噪音不扰民,建筑作业、生产经营等控制噪音或避开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时段。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广大市民朋友既是城市的主人,也是文明的建设者、受益者,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让我们共同努力、团结一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把城市管理工作推向深入,为构建幸福鄂托克、文明鄂托克、魅力鄂托克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