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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安装费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退还

发布日期:2023-08-14    来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水电气暖企业多属城市公用事业,往往具有一定优势地位,落实政策搞变通问题多发。一些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买强卖,在用户报装过程中强制安装设施、提供服务,借机收取高额不合理费用,用户多敢怒不敢言,往往选择“花钱买平安”。一些企业超过定价标准收取费用,用户为满足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别无选择,只能“忍气吞声”。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出手,集中精干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聚焦水电气暖领域落实政策“变通走样”、没有政策“自立名目”等突出问题。6月份开始,对全旗6家房地产开发商及5家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企业进行专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经查,发现辖区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 11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 113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关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规定,仍然以“不缴费,不给安装天然气、不给交钥匙”为由,强制向31户、64户房屋买受人收取2920元/户的天然气初装费用,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我局立即立案查处,责令2家房地产开发商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公司已安排专人通过公告、电话、微信告知购房人持相关证明前来办理退费手续,违规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我们做到应退尽退、不留一户”。目前房地产企业正在公告退费中,现已完成天然气初装费退费50户,退费金额131400元,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随着监管持续收紧,企业具有利润优势的板块被取消,经营压力增加,在利益驱使下为开拓多种经营渠道和增值服务,有些企业不免‘跑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此案警示我们,在服务群众的工作当中,一些小的不经心、不注意、不在乎和“自以为”等,很可能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甚至损失巨大。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案为戒、以案为训,为群众纾困解难,不断用执法为民的“初心”赢得群众满意的“民心”。


下一步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收费综合治理行动,重点全面排查群众当前反映较为强烈的各类突出问题,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不断完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督促各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