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有你有我 || 实地创建指南(超市篇)
发布日期:2020-07-19 来源:鄂托克旗文明办 责任编辑:
标准一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1.位置显著(以测评员能够看到为准,不找、不询问)
2.有行业规范(有标识和内容,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或自行制定均可)
标准二
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1.位置显著(以测评员能够看到为准,不找、不询问)
2.10处公益广告(室内以间隔10米为一处)
3.有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4.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5.有自创公益广告
6.有“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等其他内容公益广告
7.形式固定、设计精美,内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融合
标准三
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醒目位置有禁烟标识(以测评员能够看到为准,不问、不找)
2.非吸烟区有吸烟现象
3.无非吸烟区地面、垃圾桶、厕所、花盆内有烟蒂
标准四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1.按需配备消防栓、消防枪、水带、灭火器
2.按要求进行年检(年检日期)
3.灭火器压力指示器处于绿区范围内
4.消防设施无被侵占、遮挡现象
标准五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无堆物,消防通道门不落锁
标准六
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大门口到服务台(前台)沿途中有楼梯或台阶的地方: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能够保证乘用轮椅者和老年人正常、安全通行
2.无无障碍设施,但在醒目位置有求助电话
3.如从大门口到服务台(前台)沿途无楼梯或台阶,无需设置无障碍设施,此项自动为符合
4.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
5.无障碍通道未被侵占、挪用,无破损
6.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厘米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扶手应保持连贯,无障碍扶手高度应为85-90厘米
标准七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随机挑选1个摊位,询问卫生间的位置,观察商户的态度
标准八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标准九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无乱扔杂物现象(乱扔杂物按次数和处数记,1平方米内无论有多少杂物记1处;正在发生的乱扔杂物行为按次记)
2.无车窗抛物现象
标准十
无随地吐痰现象
1.无随地吐痰现象(随地吐痰按次数和处数记,1平方米内无论有多少痰迹记1处,正在发生的随地吐痰行为按次数记)
2.无打喷嚏不掩口鼻
标准十一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公共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无损坏
标准十二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无遛狗者不牵狗绳
2.无宠物便溺
3.无流浪狗
标准十三
无躺卧座椅现象
标准十四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1.有序排队
2.保持适当距离
3.无插队现象
标准十五
入口地面有1米线
入口、收银台等需要有序排队的位置有1米线
标准十六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无垃圾(1平米以内的垃圾记1处)
2.无垃圾筒无分类标识或分类垃圾桶不成组摆放
3.无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筒外有垃圾、无盖、破损、脏污)
标准十七
无违章停车
1.无机动车违章停放(如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不记违章停车)
2.无非机动车违章停放(每3辆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记1处,非机动车乱停放堵塞交通记1处
标准十八
无停车乱收费
无违规收取停车费、收取停车费不出具票据等行为
标准十九
无占道经营
无占道经营(如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不记占道经营)
标准二十
无小广告乱贴
无小广告乱贴(1平米以内出现的小广告记1处,在当地统一设置的信息栏中张贴的小广告不记乱贴)
标准二十一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无流浪乞讨人员
标准二十二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
标准二十三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随机查10件有包装的商品,查看保质期
标准二十四
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地表及立面无脏污、无积水
2.便纸篓外无污纸
3.厕所内无小广告
4.无明显异味
标准二十五
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无障碍卫生间必须有坐便器或蹲便器和扶手;是单独设立的卫生间或在公共卫生间的一个厕位)
1.有单独设立的卫生间或在公共卫生间的一个厕位
2.有无障碍洗手池
3.有无障碍标识
4.厕所或厕位入口、通道应方便乘轮椅者出入,回转直径不小于1.5米
5.有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6.未被侵占挪用
7.设施无破损
标准二十六
有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有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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