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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实施“十大提升行动”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鄂托克旗文明办    责任编辑:

2019年,鄂托克旗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聚焦城镇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攻坚,奋勇争先,大力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市容环境改善、市场秩序优化、背街小巷整治、住宅小区改造、社区服务能力、交通秩序治理、窗口服务环境、未成年人教育、文明风尚传播十大提升行动,动员和组织全旗各族人民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明

城市

实施公共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加快市政道路和广场公园提质改造工作,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道牙石、盲道等公共设施;集中整治迎街立面、台阶及巷道入口;完善城区雨污管网,确保排水设施完善;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停车泊位划设工作;实施亮化美化工程,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及时修复更新公园广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医院、车站、景区景点、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消防、通信、电力、健身器材、无障碍设施、标识标牌等各类公用设施,确保各类设施齐全、正常运行;在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置母婴室;加强建成区公共卫生间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设置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确保每隔500米有一处卫生间标牌;完善避难场所标识牌,确保功能设施完备;开展“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工作。

文明

城市

实施市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杜绝露天烧烤;开展建设工地和拆迁区围挡专项整治;整治小广告乱贴、乱涂、乱发现象;督促沿街单位、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整治非经营性公共场所乱搭建、乱摆摊、乱占道、乱堆放、乱泼污水现象;健全完善环境责任片区包联机制,确保各类街巷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加大城乡结合部,包括建成区至各苏木镇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治理力度,确保无面源污染现象。

文明

城市

实施市场秩序优化提升行动

集中开展商业街区整治和一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治理、车辆乱停、占道经营问题;整治小餐饮店环境卫生,坚决查处销售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确保“节俭养德”“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到位;加强旅游市场治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着力治理文娱场所,提升电影院、经营性网吧、酒吧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创建标准和水平;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确保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强化诚信教育宣传,确保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在各商业街区、商场超市、沿街商户、商业营业场所全覆盖。

文明

城市

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

加大居民区主要巷道及居民房前屋后小巷硬化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确保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不平;根据巷道改造情况,逐步完善居民主要巷道路灯;梳理、捆扎下垂线缆及散乱线缆,清理废旧、私拉线缆、线杆等,清理线缆上吊挂的“空中垃圾”;集中整治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乱挂、破旧广告牌、标语条幅;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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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实施住宅小区改造提升行动

整治部分小区无物业及物业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修缮小区老旧破损路面、绿化带、消防设施、健身器材、无障碍设施、监控设施、垃圾箱、路灯、墙面、楼道灯、井盖、宣传栏、各类标识标牌等设施;治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楼道乱堆杂物、高空悬物、乱贴乱画、乱养乱种等问题;设置分类垃圾箱,引导居民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确保小区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文明

城市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突出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扎实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教育、普法教育和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入户调查,普及创城知识,征集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同时,提升群众对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市民创城知晓率达100%;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公益活动;维护环境卫生,做到环境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集中整治平房区居民房前屋后环境脏乱差现象,引导居民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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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实施交通秩序治理提升行动

规范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分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开展“鄂尔多斯我的家——文明交通靠大家”等主题活动,大力倡导按序排队通行、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有序停放车辆等文明交通行为;对违章行车、违规停车、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规范引导和曝光处罚力度;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单位志愿服务者开展劝导服务,引导群众有序乘车、安全行路、文明礼让;整治出租车不设置出租标志和服务卡、强行超车、随意掉头、乱鸣喇叭、不系安全带、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拒载、宰客、接打手机、吸烟、吃食物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整治公交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违章驾驶、随意停靠、抢行、急刹车、不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不按规定报站名、用语不规范,车上消防设施配备不达标等现象;在公交车、出租车上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遵德守礼”提示牌和禁烟标识;整治汽车站内外环境秩序及环境卫生,完善站内配套设施,在站内外显眼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遵德守礼”提示牌、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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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实施窗口服务环境提升行动

提升政务大厅等服务场所硬件设施;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政务大厅、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银行网点、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和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等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形象建设,做好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做到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文明礼貌服务;各窗口服务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确保行业规范、投诉机制上墙,意见箱、意见薄或者投诉电话健全,有投诉处理反馈机制。

文明

城市

实施未成年人教育提升行动

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师德师风、家长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抓好文明校园创建,深入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确保各中小学校内部创建达标;组织开展“爱祖国担大任做新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优秀童谣诵读传唱、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好校园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涉黑犯罪行为,着力解决好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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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实施文明风尚传播提升行动

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益广告,集中开展各类文明教育引导活动,宣传普及市民公约,发放精神文明宣传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公共服务场所统筹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组织广大志愿者参与创城,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好人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巡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作创城宣传片、文艺作品宣传品等,形成铺天盖地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氛围;统筹抓好乡风文明,完善“一约四会”,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

创建文明城市,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惠民工程,鄂托克旗将永葆创建初心,持续推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十大提升行动,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归宿感、幸福感。